吴教授从文旅发展与地方的关系出发,聚焦文化沉积理论(cultural sedimentation)、恋地主义原真性理论(topophilianism authenticity)、吸引物权理论(property right of attraction)三大地理学理论,结合文旅融合、乡村旅游等实践热点,阐明文旅行业发展的背后逻辑。
恋地主义原真性是现地旅游不可替代的学理依据。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说,人们总会回到自己小时候曾历经的学校或家园,即便它已经发生了变化,人们对原址的情感还是不可磨灭的。近几年,对“云旅游”模式的探索和发展在加速,但根据恋地主义原真性的理论,现地旅游不会被完全取代,因为人类的本能就是要到现场体验事件的发生。此外,恋地主义原真性还强调了地理学意义上的区位、位置或地址的不可移动性,它的特点是忠实于原址、响应功能,并且允许创建。
社会和人类文化是动态发展的,地方独特性也会随之变化或再地方化。对于文旅行业而言,文化遗产可以在保持原址的前提下,依据当前人类修养、科技、信仰和投资能力等要素的特征对建筑物做出一定改变,保留原址地方感就能传承最核心的地理基因。在实践中,要注意建构旅游体验中的文化表征,文化符号、旅游符号相互交织,能够赋予客观存在的意义重叠。如文创产品的开发、景区和酒店的跨界融合等,都应该增加“符号”,把符号组织成创作物,并以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呈现和传播。
吸引物权具有典型物权所共有的一般特征,同时又有其独特性。旅游吸引物权,是指一种由土地及其附属物的旅游吸引价值转化而来的土地级差收益及其权利。旅游吸引属无体物,在可管理的范围内,也可成为物权的客体。旅游吸引物权具有排他性,可以成为其他交易的标的物。旅游吸引物的概念只强调物的旅游吸引价值,并不会对物的产权属性做出改变。从这个意义来说,吸引物权是农民享有乡村旅游收益分配权的法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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